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15:23

信息来源: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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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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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hujianju.tongli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东段;联系电话:0475-82399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圆满地完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信息1041条:包含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30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22,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30件,结转2023依申请公开案件1其中24均已办结,结转下年度办理7件,所有依申请公开案件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回复,2024年无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持续加强对公开内容收集的规范标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严格执行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同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像政策法规的变更等要第一时间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为主要目标。确定平台的功能、内容范围、服务对象等关键要素。例如,针对当地居民主要提供民生相关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符合用户的浏览习惯,多渠道多路径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本部门制定的政策解读、政策宣传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在网站中主动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媒体形式运用较少,在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答复质量还需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大大拓宽了政策解读范围、加深了政策解读的深度以及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等形式,不断满足政策解读需求。二是针对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上,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

提高住建政务公开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5120